Culture::台南做16歲
做16歲成年禮是台南獨有的民俗祭典,每年七夕情人節,也是兒童保護神【七娘媽】的生日,滿16歲的少男少女,由父母帶領前往廟宇祭拜,感謝七娘媽的照顧,也感謝父母的養育之恩。完成做16歲成年禮,從此變為成人,須為自己的行為負責,對家庭及社會有所貢獻。
兒童的保護神
民俗的成年禮與七娘媽信仰有關,表現於「作十六歲」的儀式中;早期民間舉行成年禮的動機,緣於衛生環境差,要將子女養育成人並不容易;所以衍生出到村廟或鄰近大廟(如媽祖廟)求神明收養的習俗,稱為「作契子」。諸多神明中,七娘媽或臨水夫人陳靖姑,據信是庇佑成長之神,臨水宮內兩旁所供奉三十六婆姐,都具有各種護佑嬰、童的慈悲表情。
成年禮
做十六歲相傳始於清朝,臺南市西區「五條港」一帶,《南臺灣民俗》:「『做十六歲』典禮,已有百年左右的歷史了,最初發源於本市西區一帶,現在已經普遍到全省。本來因為西區方面有五條小港,而居住各港的五大姓的勞動者,各佔一港,為沿港岸的各進出口行郊,以搬貨運為生活。」子弟既然已經16歲了,「在勞動者的家庭,已跟了爸爸到埠頭當小苦力了,這已成了家庭經濟的幫手,多少賺些錢,減輕父親的負擔,所以他們認為16歲為成丁,於此日舉行隆重的典禮。」
儀式與禮俗
- 拜契
- 如果要做神明的契子,先要到廟中請廟祝、法師填寫出生年、月、日、時的疏文,然後稟告焚化表示完成作契;再將印有神像、符令的絭牌在香爐上過三次,即可在神明前帶於頸上或手腕上,稱為「捾絭」,表示已經是神明的契子,受神明護符的庇佑;而後每逢過年、七夕、神明生等日子,眾契子回廟內祭拜,將絭牌再次過香爐祈求庇佑,直到成年。
- 做十六歲
- 儀式進行時,「做十六歲」者先祭拜織女後,由七娘媽亭下匍匐鑽過去,男孩起身後由左邊繞三圈,女孩由右邊繞三圈,代表「出婆姐間」1),指已經長大成人。婆姐相傳是臨水夫人的女婢;「姐母」、「鳥母」音近,或說是七娘媽的姐妹;都是一起幫忙照顧兒童的,因此用「出」字來表示可以獨立。最後再將「七娘媽亭」焚燒獻祭。
- 做十六歲這天,外公外婆須致贈衣服、鞋帽、項練、手錶、腳踏車等,表示祝賀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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發現台南
#台語
公視下課花路米
小中發現小兵參與阿美族成年禮所拍的照片,想起豆油伯提到台南在七夕時有個傳統的『做十六歲』成年禮。三人對於做十六歲會有什麼儀式或為什麼會在七夕,非常好奇,因此小中決定代表大家到台南實際探索一下。
MV 這馬十六
(台語)這馬來做16歲…
詞:Ray / 曲:鴨鴨 影像製作:歐全翔 DARE Film
製片:蘇郁芯 攝影助理:蘇致全
燈光:曾嘉邦 美術:鄭妃婷 / 蘇郁芯
哈 台南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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